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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市青浦高级中学学生语言文字行为规范制度
发布时间:2020-09-20 09:22:38   发布人:学校管理员   信息来源:暂无   点击次数:0

上海市青浦高级中学学生语言文字行为规范制度

一、普通话规范制度

1.热爱祖国语言文字。

2.说标准普通话,不夹带方言,不转变语音、语调。

3.学生在校园内说普通话,课堂发言,课下交流时使用普通话。

4.提倡学生在家庭和社会上也要说普通话。

二、规范字使用制度

1.作业书写规范,减少错别字。(不使用简化字、繁体字)

2.学习笔记中使用规范字。

3.小报及宣传刊物中使用规范字。(不使用简化字、繁体字)

4.自主检查家长在回条或签字中的用字,督促家长使用规范字。(不使用简化字、繁体字)

 

 

 

语言文字学习宣传制度

一、语文课、写字课、说话课上落实语言文字教学。

二、在各学科教学过程中渗透语言文字规范化教育。

三、对学生进行必要的文字规范化、标准化知识教育和用字规范基本功训练。